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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笔者了解,近日,由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三部门联合发出红头文件《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控制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称,在2016年5月14日举行的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申报车型第一期集中评审过程中,发现一些车型使用了加装限速装置的控制器,并预设了包括插件插拔、剪断线路甚至通过刹车和转把某种组合操作解锁等作弊方式,使限速装置失效以提高车速。还有一些企业在有助力功能的车型中,控制器助力比过高,助力功能启动时瞬间功率过大,车速过快,超过国家标准。
据笔者了解,除了很多车是通过改装,解除限速装置来获得提速之外,很多电动自行车,在生产和销售中,压根就没有安装限速装置。根据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其中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也就是说,只要是最高时速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就是超标电动自行车。
然而,不少厂家无视国家规定,直接生产出来很多时速在五六十公里的电动自行车。没有加装控制器的或者在上面作弊的电动车是怎样的呢?其实,每辆电动自行车的速度,是按照电机的功率来决定的,功率大,速度肯定快。这个控制器,只不过是人为地给电动车设置了一个’慢速模式’,只要把慢速模式的线给拔了就行了。
比如一台车以前能骑20公里每小时,改速以后,车速可以达到35公里每小时以上,提升了近一倍。然而电动自行车轮径小,车身越重,车的稳定性也会越差。超速行驶再加上超重,刹车时极易发生侧翻。此前,浙江交警曾针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做过一次试验,时速20公里的常规电动自行车,在干燥路段刹车滑行距离为3.2米,时速60公里左右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刹车距离为常规电动自行车的3倍左右,为9.2米,而在湿滑地面,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刹车距离更是长达13.2米。
另外还有一种可以私自提升电动自行车车速的手法则是更换大功率电池,如更换到60v以上的电池,则可以“更劲更快。”而在《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要求蓄电池的标称电压应不大于48V。 《通告》表示,各申报企业应立即停止使用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装置的控制器并开展自查。对违规产品已经生产尚未出厂的,须更换合规控制器方可出厂;已出厂尚未售出的,立即通知并协助经销商更换合规控制器方可继续销售;已经售出的,要自行或通过经销商在当地发布公告,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合规控制器。
今后,如发现申报目录企业所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加装能提高整车速度装置的,将暂停执行产品目录、撤销产品目录、暂停受理企业新产品申报、暂停或撤销企业备案等处理。
笔者从广东省电动车商会处得知,此前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目录曾预定于本周公布,现在将延期一星期。而《通告》恰好在这个节点前出台,这不禁让人怀疑其中的联系。不过,该负责人表示,目录申报工作并不用重新调整,此前上榜的企业将悉数在内。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控制器管理的通告》详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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