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是不是全国第一例,但我肯定是浙江省第一例!因为摩托车的行驶权力,我们在浙江省最高权力机关--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和省领导面对面,谈一谈! 这算不算历史性一刻?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因为有车友骑摩托车上了浙江X高速公路并被处罚,同时有高速交警的公众号发布了相关文章,还被多个媒体转发,于是我也发了一篇公众号文章,参见:浙江高速交警,咱们来辨一辩?! 文章发布后,引发了很大的争议,而且从争议内容来看,摩友几乎是一边倒支持摩托车可以上浙江省高速行驶,也有相当一部分不支持(好像有高速交警同志,只是猜测哦),但是没有权威的法律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权力机关,也是最高立法机关;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浙江省最高权力机关,也是浙江省最高立法机关,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拥有浙江省地方性法规和相关规章的最高解释权!于是我想到了向其寻求权威解释:我无力改变禁摩的社会,但我不会让禁摩的社会改变我!郑重提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 审查申请是2017年11月27日递交的,11月30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和我电话联系了,告诉我审查申请已收到,人大对此很重视,请我耐心等待。 必须点赞! 更没想到的是,一个月都不到,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通知我,协定于2017年12月21日15:00,在浙江省人大召开座谈会,有省里相关部门共同参加,议题就是:摩托车在浙江省高速公路行驶! 你们能想到吗?浙江省最高权力机关,因为一个最最普通的公民写了一封建议信,因为摩托车路权的建议信,要召开座谈会。 赞!大赞! 2017年12月21日15:00,对于我来说,是一个终身难忘的日子,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我,杭州柴少,和中国金翼车友会会长林志军、杭州金翼总店老总王键锋,走进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室! 我们都是有名牌的 座谈会由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主持,参会的有:浙江省政府法制办立法三处处长、浙江省公安厅高速总队副总队长、浙江省公安厅高速总队交管支队长、浙江省公安厅法制支队政委、中国金翼车友会会长林志军、杭州金翼总店老总王键锋、我杭州柴少 座谈会从15:00准时开始,一直到16:45结束,我们就浙江省高速公路摩托车行驶的问题,讨论并交锋了整整一个小时四十五分钟!对,就是交锋!!!省里的领导并没有因为我们是普通老百姓而敷衍!我们也没有因为对方是省里领导而怯场!法工委领导也没有任何偏袒,而是让所有人都畅所欲言,尽情发表各自观点!座谈会是真正的畅谈,平和、平等、针锋相对!
座谈会的焦点,就是:浙江省对于摩托车禁止上高速公路行驶的相关法规,是否有效,是否与上位法冲突,摩托车上高速行驶的利与弊! 因为只是座谈会,不是结论会,所以这次会议,只有发表观点,没有定论,最终结论,要等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最终答复!所以这篇文章只是告诉大家,摩托车上浙江省高速行驶的合法还是不合法,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已经在议!!! 好了,座谈会就介绍到这里了,下面我谈一下个人感受: 为了争取摩托车的相关权利,我一步一步走下来,做的也是不少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向人大提请审查建议,有成功,多失败。摩托车对于我来说,是爱好,是情结,玩了三十几年,有可能的话,我还想再玩三十年,就算逝去,最后我也要我的摩托车陪伴我!但无论如何热爱,毕竟摩托车不是我生活工作的必需品,目前的环境,说实话,对我影响并不大!我喜欢骑着摩托,驰骋于祖国的山山水水间,天地之大,任我逍遥! 摩托车于我,是玩乐,是休闲,是乐趣,是爱好,能和各地摩友相识为友,亦已足矣! 摩托车于我,名我无谓,利我无得!我,杭州柴少,无愧于摩托、无愧于摩友。 摩托畅行之路,非我一人之力可为!以我亲身之经历,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绝非空话!今日之中国,你我绝非小民!参政议政,绝非无门! 自身权利的伸张,自身权益的维护,不是靠敲击键盘,不是靠发牢骚,不是靠骂政府,不是靠闹对立,不是靠搞煽动!靠的是学法懂法用法,靠的是依法作为!!!法治中国,你我共为!再次强调:浙江省摩托车能否上高速公路行驶,敬请等待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的正式答复,我会第一时间发布!感谢所有支持柴少的朋友们!有你们,真好!《转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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