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向全国公安厅发布了一则通知,根据通知内容,一旦电动车引发交通事故,如果鉴定为超标车,生产厂家将要承担赔偿责任!公安部发布这样的通告已非第一次,如果全部按照这则通告内容执行,电动车企业将遭遇不可承受之重!行业中也时有电动车企业被牵连进民事案件的案例,比如去年7月,北京法院审理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驾驶电动车身亡的王女士家属起诉电动车企业,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计金额74万。虽然最后达成和解,但厂家依然承担了不菲的赔偿金额。
以往电动车是否是非机动车的属性问题比较模糊,但新国标出台后,这一属性问题已经明晰,也就是说,未来企业将直面事故问题,这将是未来几年电动车企业必须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之一。
据不完全统计,每年驾驶电动车出现意外致死的交通事故有数万起,如果死者家属都以电动车不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标准为由起诉电动车企业,那赔偿款将成为一个天文数字!市民一般认为,电动车特别是两轮电动车,就是非机动车,上路骑行可以不办牌照,不买保险。而经销商在销售电动车时也没有提醒消费者出售车辆可能被判定为机动车,这个软肋今后可能随着越来越多的事故率被消费者抓住,企业与经销商都有可能因此吃官司。
商情建议企业与经销商在严格限定电动车标准的地区销售产品时,一定要将机动车、非机动标准写入购车协议中,并对购车的消费者尽到告知购买保险等的义务。虽然这样对销售会有一定影响,但却可以规避法律问题。在电动车新国标出台的当下,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