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产品质量检验,需要对发动机整机进行性能检测,其中包括如下几项。
保安项
该项检验内容包括摩托车发动机怠速污染物浓度和摩托车发动机噪声。
1.主要性能方面
(1)标定功率。标定功率应不低于企业标准,其标定转速允许有±5%的偏差。
(2)最大扭矩。最大扭矩应不低于企业标准;其相应转速允许有±5%的偏差。
(3)最低燃油消耗率。最低燃油消耗不大于企业标准。
(4)启动性能。
(5)怠速性能。
(6)可靠性装配调整及外观质量。
(7)发动机清洁度。
(8)抽查试验允许用抽查试验磨合规范进行磨合。
2. 整车外观质量
(1)发动机在曲轴箱规定位置上应打上出厂编号钢印,编号应符合公安部15号法令。
(2)化油器不应有漏油、渗油现象。
(3)曲轴箱、缸盖组合部不应有漏油、渗油现象。
(4)发动机油漆应色泽均匀,无明显色差;主要表面油漆应光滑平整,不应有明显可见的凹凸不平、流痕和裂纹,不应有缺漆、脱漆、划伤等现象。
(5)电镀件的电镀层应光亮,色泽均匀,色泽无明显差异,手摸无粗糙感,无剥落、鼓泡、露底、锈蚀等现象。
(6)铸件表面应光滑、平整,无裂纹、砂眼、飞边、毛刺等缺陷。
(7)焊接件焊缝应平整,无裂纹、烧穿、夹渣、漏焊等现象。
(8)塑料件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主要表面目测应无明显可见的凹凸不平、飞边等现象。
3.运转质量
(1)启动踏杆踩踏后应能灵活复位,电启动机构启动完毕应能自动脱开。
(2)发动机运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在整个工况范围内应无异常响声。
② 运转应平稳、震动小,不得有断火、排气不均、打嗝、放炮、回火、非正常冒烟等现象。
③ 当变动工况时,应能平滑过渡,不得有回火或熄火现象。
④ 各部分应保持良好的润滑、散热,不应有过热现象。
⑤ 在正常工况范围内,离合器接合时,不应有打滑现象,分离时应处于正常脱开状态。
⑥ 发动机各密封面接合处不应有渗漏气、油现象。各连接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3)启动性能。
①脚踏启动发动机,启动时间不大于15s(不包括辅助时间),应能启动成功。
②电启动发动机,启动时间不大于15s,应能启动成功(共分三次,每次不超过5s)。
(4)最低空载稳定转速(即怠速)。
① 在最低空载稳定转速下稳定运转10min,其转速平均值应不大于规定值,其转速波动率应不大于±15%。
② 运转10min后,迅速开大节气门,发动机应不熄火。
(5)排气污染物。
发动机排气污染物的限值规定(即欧III排放标准):
① 市区气体污染物平均排放量限值(工况法)CO≤2.0g/km,HC≤0.8g/km,NOX≤0.15g/km。
② 怠速污染物容积浓度(怠速法)CO≤1.9%,HC≤300ppm。
(6)噪声。
发动机噪声应随整车带原配空气滤清器、化油器、排气消声器一起测试,如:125mL排量跨式摩托车立式发动机的噪声应≤80 dB(A)。
4.主要性能检验。
(1)磨合。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规定的磨合规范进行磨合。
(2)检查、调整。
磨合期间允许对样机进行以下检查、调整。
①清洗或更换空气滤清器滤芯。
② 清除火花塞积碳并检查、调整火花塞电极间隙。
③ 调整怠速转速。
④ 检查调整进、排气门间隙。
⑤ 更换润滑油。
⑥ 检查、紧固外部紧固件。
5.检验方法
(1)耐久试验可单独抽样进行,也可使用同期受检已完成主要性能测试的样机进行,使用同期受检已完成主要性能测试的样机时,不可进行磨合和性能测试。
(2)发动机功率系指曲轴输出功率。不在曲轴直接测取功率时,应将输出轴上测得的功率换算至曲轴输出功率,其传动效率为0.92。
(3)发动机的磨合规范按表1的规定(以CB125T款244FMI发动机磨合规范为例)。
表1 磨合规范
序号 1 2 3 4 5 6 7
转速(r/min)2500 3500 4500 5500 6500 7500 8500
扭矩(N•m) 2.0 3.0 4.0 4.5 5.0 4.5 7.5
时间(h) 0.5 3 4 6 4 2 0.5
重要说明:若试验条件有所变化时,即与试验标准状况存在差别时,应将环境温度、湿度、大气压力等参数输入计算机,以便获取功率修正系数,使其测量数据与正常试验条件下的测量数据基本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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